2008年4月7日 星期一

離職

離職
從2006年的日記上
就開始在分析想離職跟想留下的理由
卻始終沒有一個結果

想留下的原因


  1. 薪資不低?
  2. 跟同事還算相處的不錯
  3. Boss很開明
  4. 工作環境很好(坐位大、燈光明..老鼠除外orz)
  5. 不用打卡
  6. 有時候工作很有挑戰性
  7. 並不會討厭寫程式
  8. 安於現狀,害怕改變
想離開的原因
  1. 離家太遠,每天花2 Hours通車!
  2. 薪水仍不滿意
  3. 工作流程未有明顯改善(是一團亂吧!)
  4. 沒有自已的時間(不要再跟我說已經改善很多,我要的是正常工時,不過這個理由跟第一點有點小關係)
  5. 對寫程式沒有熱忱?
  6. 有時候工作很無聊...

留下的原因很簡單,也是大部份人考慮的原因
最想離開的理由,就屬第四點最嚴重吧
沒錯....如果我接受留下,就表示我仍需接受...我可自用的時間仍是六、日

現在一、三繞跑,其實我並沒有爽到的感覺
反而有罪惡感,反而因此星期二要做晚一點去補一下...

如果有想要過的生活
還是離職吧
如果留下,就好好做,資訊業加班本來就是常態中的常態
就不要再抱怨沒有自已的時間

何況公司的流程不是一天、二天可以改善的
想著這此時日,我就算努力把事情告一段落
回到家也都不早了,連洗一攤衣服的時間都沒有


甘小姐, 離職後
你一定要過努力自已想要的生活
因為你是放棄了

一份不薄的薪水一份不差的同事情誼還有一個不錯的工作職位才換來的


記住,離職是讓自已變更好!



---END----------

1 則留言: